政策和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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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行业的会计账务处理详细说明:

  服务行业成本如何计量?公司就只有一些人员开支、水电、提成等费用,就没法计成本了,这些都入费用啦

  营业成本的明细项目:

  ①餐饮营业成本:包括餐厅、酒吧、咖啡厅等部门在经营中耗用的各种食品原材料、饮料、调料、配料等的实际成本。

  ②商品销售成本:指售出商品的进价。

  ③汽车营业成本:应比照运输企业会计制度,即出租汽车经营中所产生的实际成本,包括司机工资、燃料费、材料费、轮胎费、折旧费、维修费、养路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制服费和其他直接费用等。

  ④旅行社的营业成本,包括各项代收代付费用,如代收的房费、餐费、交通费、文娱费、行李托运费、票务费、门票费、专业活动费、签证费、陪同费、劳务费、宣传费、保险费、机场费等。

  ⑤照相、洗染、修理等服务企业营业成本主要指耗用的原材料成本。

  营业费用的明细项目:

  ①职工工资:指部门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工资,根据有关规定计提。

  ②职工福利费:指按国家规定企业应支付给职工的洗澡费、交通费、独生子女费、奶费、书报费、探亲路费等各项费用。

  ③工作餐费:指企业按规定为职工提供工作餐而支付的费用。

  ④物料消耗:包括企业的日常用品、办公用品、日常维修材料、零配件等支出。

  ⑤包装费:指旅游服务企业在销售商品等经营活动中消耗的包装物品开支。

  ⑥保管费:指旅游服务企业为客人提供行李、服装等物品的保管发生的开支。

  ⑦展览费:指企业为举办展览而发生的开支。

  ⑧清洁卫生费:指宾馆、饭店、酒店、酒楼等企业为保持服务场所和设备的清洁卫生而发生的开支。

  ⑨低值易耗品摊销:指企业使用的低值易耗品摊入本期的金额。

  ⑩折旧费:指企业内部按提供经营服务的固定资产和有关规定计算折旧列入。

  营业成本和费用的核算

  1.营业成本的核算

  企业的营业成本应当与其营业收入相互配比。当月实现的销售收入,应当与其相关的营业成本同时登记入账。旅行社之间的费用结算, 由于有一个结算期,当发生的费用支出不能与实现的营业收入同时入账时,应按计划成本先行结转,待算出实际成本后再结转其差额。

  结转营业成本时,借记"营业成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期末,应将"营业成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营业成本"科目的明细账应与"营业收入"科目的明细账设置相适应。

  2.营业费用的核算

  营业费用是指企业各营业部门在经营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费用发生时,借记"营业费用"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累计折旧"、"应付工资"等科目。期末,应将"营业费用"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营业费用"科目应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

  要交什么税费呢?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

  扩展资料

  国际服务贸易分为11大类142个服务项目,这个分类表基本上包括了服务业的主要范围:

  1、商业服务,指在商业活动中涉及的服务交换活动,包括专业服务、计算机及其有关服务、研究与开发服务、房地产服务、无经纪人介入的租赁服务及其他的商业服务,如广告服务等。

  2、通信服务,包括邮政服务、快件服务、电讯服务、视听服务。

  3、建筑及有关工程服务,包括建筑物的一般建筑工作、安装与装配工作、建筑物的完善与装饰工作等。

  4、销售服务,包括代理机构的服务、批发贸易服务、零售服务、特约代理服务及其他销售服务。

  5、教育服务,包括初等教育服务、中等教育服务、高等教育服务、成人教育服务及其他教育服务。

  6、环境服务,包括污水处理服务、废物处理服务、卫生及其相关服务、其他的环境服务。

  7、金融服务,包括保险及与保险有关的服务、银行及其他金融服务(保险除外)。

  8、健康与社会服务,包括医院服务、其他人类健康服务、社会服务及其他健康与社会服务。

  9、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包括宾馆与饭店、旅行社及旅游经纪人服务社、导游服务等。

  10、娱乐、文化与体育服务,包括娱乐服务、新闻机构的服务、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及其他文化服务、体育及其他娱乐服务。

  11、运输服务,包括海运服务、内河航运服务、空运服务、空间运输、铁路运输服务、公路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及所有运输方式的辅助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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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贸易是指技术供应国与技术需求国之间,按照国际商业惯例买卖技术上的商业行为,也称为有偿技术转让,或技术的商业转让。
 
 
中文名
技术服务贸易
方    式
各种形式的工业产权
背    景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
属    性
有偿技术转让
 

技术服务贸易的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各种形式的工业产权的许可证贸易;
②专有技术和技术专门知识的许可证贸易;
③提供工程设计、工厂和设备的安装、操作和使用的交易;
④各种工业和技术合作安排中的技术内容,如交钥匙工程、国际承包、售后服务等。

技术服务贸易的主要类型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国际间广泛开展技术服务贸易。技术欠发达地区可以采用技术引进的方式,一方面节约技术研发的时间和资本,大大缩短产品投入市场的过程,抢占市场先机;另一方面,带动国内高新技术的发展,促进国际竞争力的提高。技术发达地区对外出口技术产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自身的技术垄断优势,但技术出口所得以及之后通过谈判进人国外建立市场时所获得的便利,长远的说,对技术出口企业和国家具有很大的吸引力。
目前,国际技术服务贸易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
①替代型。这类技术服务贸易以专利费、技术费、特许权使用费等为目的,是替代商品贸易的问题。这里的技术专利是指在基本技术开发之后,尚未在企业商品化生产中得到效果检验的专利。该技术的转让是为了获得巨额研发经费,或规避技术转化为有形商品时遭遇损失的风险。
这种情况下,出售该技术并由技术引进方负责生产销售,较自己研发、生产、销售一体化要更为有利。假设有技术出口国甲,技术进口国乙。从甲的角度看,当研产销一体化收益A大于技术贸易收益B,甲将选择商品贸易;当A小于B,甲将选择技术贸易;当AB相等时,收益相等,甲随机选择。从乙的角度看,当引进技术所需费用C大于技术投入生产后销售收益D,乙将选择直接进口商品;当C小于D,乙将选择引进技术;当CD相等,实际收支水平相同,乙随机选择。综上所述,只要满足A小于B或C小于D,技术服务贸易就可以在国家间达成,这里的贸易不仅限于甲乙之间。
②直接投资型。这类技术服务贸易以确保国外市场为主要目的,如在贸易对象国实行贸易保护政策限制进口时,在贸易保护国进行对外直接投资,占据该国市场。这时,投资母国往往利用技术优势参与当地生产经营,通过影响当地市场获得利益。
技术出口与对外直接投资的关系,也可以从弗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中得到很好的解释。一般的,一国对其研发的新产品在出口方面拥有垄断优势,然而,随着进口国对产品技术的吸收,生产过程的标准化客观上要求产品的生产向最具有人力、资本等相关要素优势的地区转移,此时,研发国在该产品上的国际竞争优势逐步消减。为了规避未来产品优势衰退的危险,技术发达国家或研发企业,可以事先选择资源丰富的地区,通过技术许可的方式进行FDI,参与到合作经营中,打开国外市场。
③补充型。这里主要是作为机械机器、成套设备产品类的技术集约型产品出口的补充,是补充商品贸易的问题。技术出口通常连带成套的软硬件或原材料的出口。
在补充型技术服务贸易问题中,技术费收入只是很小的~部分,促进商品贸易才是背后真正的目的,尤其当设备是出口向技术欠发达的发展中国家时,技术指导就显得十分重要了。
④中立型。中立型技术服务贸易是以技术交流合作为目的,为提高技术水平而相互交换技术,这种情况普遍出现在高技术水平的发达国家之间。通常,针对商品贸易,它是中立互惠的。实际上,谈判实力强的国家在其中受益更多。

技术服务贸易的动机

引进技术时的动机很明确,即与自己努力研究、开发技术相比,节约了资金和时间。企业通过引进新技术可以在国内市场上占据优势地位,使用名牌商标有利于销售活动,进口技术可以提高本国的技术水平,进而提高国际竞争能力,所以受到进口国政府的欢迎。问题是出口技术,即使用以专利形式受到垄断、排他性保护的新技术所生产出来的新产品,作为商品进行销售时带来的副作用。开始时该商品在国内市场比重扩大,接着向国外出口,并在国外建立自己的市场。对企业来讲,确保垄断市场就可以获得垄断利润。与这种利润相比,技术收入所占的比重很小。而且,技术出口培养了对方国家的竞争产业,不久就会生产出同类产品返销出口国,尽管如此,技术的国际交易仍然在进行。在考虑到这些情况后,进行技术服务贸易的动机主要有以下4种。
a.以专利费、技术费、特许权使用费等为目的。
这种情况大部分是指在基本技术开发出来之后,尚未在企业商品化生产中得到效果检验的专利。该技术的开发者或是希望早日收回巨额的研究开发经费,或是不愿承担将该技术转让为有价值的商品过程中可能遇到损失的风险,所以,认为只出售该项技术而由其他国家从事生产和销售对自己更为有利。
当然,由于他国存在着进口管制、外汇管制、关税等贸易壁垒或限制外资、投资环境不好的情况时,与其在本国产品化后以实物商品的形式出El或采用直接投资的形式,还不如将专利和技术给予对方让其生产和销售,自己获得技术收入更为合适。技术出口不像实物产品出口那样从签订出日合同到将产品交至国外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费用,它只需送上既有的技术资料就可以了,比出口产品的手续简单得多。在以技术收入为目的的销售中,有些发达国家把将要失去比较优势的技术出口到发展中国家,这种情况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开发,是受到进口国欢迎的一种技术援助。
b.以确保国外市场为目的。
例如,在贸易对象国实行贸易保护政策限制进口时,为了确保市场而进行的直接投资。这时往往利用技术优势参与当地生产和经营,通过影响当地市场获取利润。据说,美国在日本的合营企业中,大约80%带有技术进口,这种直接投资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和扩大市场。而且,技术出口往往还带有商标出口,这样就可以在现地维持自己商标的影响。
c.作为机械机器、成套设备产品类的技术集约型产品出口的补充。
技术出口经常连带成套设备类的硬件和软件等,或者原材料的出口。这说明技术出口可以带动产品出口。
d.以技术交流合同为目的。
这种例子可以在发达国家之间的技术服务贸易中看到。其动机是可以与对象国相互交换先进的技术,相互提高技术水平。

技术服务贸易的政策

在企业实施适当的出口战略的同时,需要政府出台有关的政策:
a.直接的(积极的)政策技术引进政策——为适当地引进技术有政府进行管理和管制。技术出口政策——促进技术出口以及适当的出口政策。
b.间接的(补充的)政策主要研究和开发技术的政策——改造和吸收引进的技术,自主研究和开发新技术。

技术服务贸易与商品贸易

技术服务贸易与商品贸易都是国家间企业、经济组织或个人通过商业途径进行的交易活动,都属于国际贸易的概念范畴。两者间存在着一定的联系和区别。 [1] 
①技术服务贸易与商品贸易的联系
商品贸易本质上是国家间技术的流动。有形商品可视为硬件技术,而技术服务可视为软件技术。商品是技术的载体,其在国家间进行交易的同时,相关技术随之移动。产品的竞争优势集中表现在产品的质量与成本,这与生产技术的高低是分不开的。通过进口高技术含量的产品,技术欠发达国可以通过后天的学习,逐步掌握该项技术,进而带动国内科技发展,在原产品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和改良。
技术贸易促进进出口商品结构向高级化发展,提高了商品贸易的数量和金额。目前,发展中国家大多出口初级制品或劳动力密集型产品,这类产品普遍技术含量较低,而发达国家的出口则集中在技术密集型产品。发展中国家普遍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改变本国进出口商品结构,提高商品价值含量,改善本国在世界经济中的相对地位。
②技术服务贸易与商品贸易的区别
贸易的标的不同。技术服务贸易的标的是无形的技术知识,以专利、商标和专有技术为主要内容。商品贸易中的标的是有形的物品,如机器设备、零部件、原材料等,通常可以检验其质量的高低。
所有权的转移不同。在国际技术贸易中,技术的所有权通常不发生转移,所有者只是转让了技术的使用权及制造和销售该技术项下的产品的权利,这也说明技术可以不需经过再生产而多次出售。商品贸易中,商品所有权发生转移,一旦售出,卖方失去所有权并无权使用支配,也不可能同时卖给不同对象。
贸易双方关系不同。技术贸易的当事人一方面是在合同期内传授和使用技术,构成长期的合作关系;另一方面两者也是竞争同行关系,存在着一定的利益矛盾。而商品贸易达成时,买卖双方银货两讫,交易关系随之结束。
适用法律不同。技术服务贸易除了要适用国内外的买卖法和合同法外,还305须注意工业产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反托拉斯法等与其具体内容相关的法律,并涉及技术评审、转让方式、贸易、合同期限以及政府干预等多方面问题。商品贸易一般说来主要适用国内外的买卖法和合同法,所涉及法律相对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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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增值税上,以物易物属于“有偿”销售货物,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且由此计算销项税额,同时以各自换得的货物按照规定的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并且还应该分别开具发票。
 
 
 

  在远古时代,人类就是用以货易货的方式进行原始交易。而现在的以货易货也是如此,通常指的是买卖的双方在进行交易的时候,不使用任何货币来交易,而是使用货物或者是服务以及劳务的方式来进行交换。以货易货属于分享经济,以货易货的原则是资源共享、互利共赢,以货易货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有效解决了企业库存问题,促进了国家经济贸易往来。

  以货易货是一种比较特殊的购销活动,在增值税上,以物易物属于“有偿”销售货物,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且由此计算销项税额,同时以各自换得的货物按照规定的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并且还应该分别开具发票。即按照正常的业务处理:一边按购进处理;一边按销售处理。以货易货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企业、个体工商户采取以货易货方式,均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但对个人以货易货方式有更多的是免征增值税,比如以使用过的物品换取货物是免征增值税、以农产品换取其他物资是免征增值税等。

  除增值税外,以货易货还会涉及印花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三条的规定,商品购销活动中,采用以货换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是反映既购又销双重经济行为的合同。对此,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合同未列明金额的,应按合同所载购、销数量依照国家牌价或市场价格计算应纳税金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的规定,买卖合同应按易货总额万分之三的税率贴花。但对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不征收印花税等。

  作为易货平台如何缴纳增值税?易货平台公司是为交易双方提供易货平台,按照易货评估金额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以货易货的商品和财产性权利仅是寄存在易货平台,即平台所有商品和财产属于供货方所有,平台公司仅就提供的服务收入缴纳增值税。并且,平台公司对以货易货的双方,不论是单位还是个人,其实现的税款,均无法定扣缴义务。
 



  2009年1月的解答——

以货易货合同如何贴花?

  问:我单位与客户签订的以货易货合同是否按购销合同贴花?合同中没有货物金额,应按什么贴花?

  答:吉税地字[1990]204号<部分条款失效>文件规定:关于以货易货合同是否贴花问题。

  以货易货合同是购销合同的一种形式,其特点是签订合同的各方不以货币直接作为交换媒介,而以易货的方式达到商品交换的目的,实际上含有购和销两种行为。对此类合同应按合同记载易货双方总金额计税贴花。合同中只记载货物数量没有金额的,应按国家牌价计算金额;没有国家牌价的,可按市场价格计算金额。

  提示:以货易货合同按购销合同万分之三贴花,按国家牌价或市场价格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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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贸易是一国的法人或自然人在其境内或进入他国境内向外国的法人或自然人提供服务的贸易行为。主要方式有:从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境内提供服务;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以商业存在提供服务;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以自然人的存在提供服务。其中,服务包括商业服务,通信服务,建筑及有关工程服务,销售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健康与社会服务。
广义的服务贸易既包括有形的活动,也包括服务提供者与使用者在没有直接接触下交易的无形活动。服务贸易一般情况下都是指广义的。
《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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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编辑:李泽东

据央视新闻联播,12月2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为减轻个人所得税负担,缓解中低收入群体压力,会议决定,一是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延至2023年底。

二是将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或年度汇算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免予补税政策延至2023年底。

三是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政策延至2022年底。上述政策一年可减税1100亿元。

前后两种计税方式相差可能上万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曾于2018年12月发布《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本来,过渡期三年结束后,从2022年1月1日起,年终奖就得并入当年综合所得纳税,国务院上述规定相当于将这一到期日又延后了两年。

那么前后两种计税方式,相差多大呢?

1、对于工资高于年终奖的人来说:

以一位年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收入扣除三险一金、6万元起征点、专项附加扣除等后的计税税基)15万元的个人为例,假设他的年终奖为3万元,如果合并计税,这3万元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税为6000元,也就是最终拿到手的年终奖是2.4万元。

上述个人同样的情况,假设单独计税(今年仍可选择的计税方式),这3万元年终奖适用3%的税率,缴纳个税为900元,最终拿到手的年终奖是2.91万元。

因此在上述的案例中,年应纳税所得额15万元的个人,按月单独计税可以少交5100元个税。

2、对于年终奖高于工资的人来说:

B公司小李,2020年工资扣除三险一金、免征额等,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年终奖27万元。如果单独计税,小李年终奖共需缴税52590元,工资缴税900元,合计53490元。如果合并计税,则共需缴纳个税43080元。

对小李来说,两种计税方式取得的年收入相差10410元。

总结一下,单独计税对于工资高于年终奖的员工更友好,合并计税则对于年终奖较多的员工更友好。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央视新闻联播、公开资料报道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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